应注意的质量问题:
5.0.1 基础墙与上部墙错台:基础砖撂底要正确,收退大放角两边要相等,退到墙身之前要检查轴线和边线是否正确,如偏差较小可在基础部位纠正,不得在防潮层以上退台或出沿。
5.0.2 清水砖墙游丁走缝: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,砌完一步架高度,每隔2m 间距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弹线,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,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,上层分窗口位置时必须同下窗口保持垂直。
5.0.3 灰缝大小不匀:立皮数杆要保证标高一致,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,砌砖时小线要拉紧,防止一层线松,一层线紧。
5.0.4 窗口上部立缝变活:清水墙排砖时,为了使窗间墙、垛排成好活,把破碎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,在砌过梁上第一行砖时,不得随意变活。
5.0.5 混水墙粗糙:舌头灰未刮尽,半截砖集中使用,造成通缝;一砖厚墙背面偏差较大;砖墙错层造成螺丝墙。半截砖应分散使用在墙体较大的面上。首层或楼层的第一皮砖要查对皮数杆的标高及层高,防止到顶砌成螺丝墙。一砖厚墙应外手挂线。
5.0.6 构造柱处砌筑不符合要求: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,设置好拉结筋,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。构造柱内的落地灰、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,防止混凝土内夹渣。
5.0.7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: 基底标高不同时,应从低处砌起,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。
5.0.8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,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,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。抗震设防烈度为9 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,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。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。
5.0.9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:
1) 厚度为120mm的墙体和独立柱;
2) 过梁上与过梁成60°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/2 的高度范围内;
3) 宽度小于1m 的窗间墙;
4)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(石砌体为300mm)和转角处450mm(石砌体为600mm)范围内;
5)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 范围内;
6)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。
5.0.10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,灰缝应填满砂浆,不得用干砖填塞。
5.0.11 设计要求的洞口、管道、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,未经设计同意,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。宽度超过300mm 的洞口上部,应设置过梁。
6 成品保护
6.0.1 墙体拉结筋、抗震构造柱钢筋及各种预埋件,暖卫、电气管线等,均应注意保护,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。
6.0.2 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,当可能遇到大风时,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,以保证施工中墙体的稳定性。
6.0.3 在运输砂浆车辆进料口周围,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,保持墙面洁净。